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增补6家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单位名单>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13-03-13 点击次数:1001
宁市管字[2013]13号
各有关单位:
为满足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需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推荐和建筑市场监管司审核并公布了增补的6家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单位名单,现予以转发。
各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0]192号)文件要求,安排一级注册建造师已到期、即将到期和超过3年未注册的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经培训考试成绩合格后,颁发建造师继续教育合格证书,未参加继续教育或继续教育成绩不合格的将不予以注册。
 
附件: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单位名单
                           南京市市政管理处
2013年3月13日
 
附件: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单位名单
     山东建筑大学
   江苏省建设集团公司培训中心
   安徽建筑工业学院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干部学校
   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长安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