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市安监字[2014]1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省、市和市安委会迎“青奥”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要求,按照市住建委统一部署,现就做好迎“青奥”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迎“青奥”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排查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青奥会期间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形势平稳受控。
二、整治范围和内容
㈠整治范围
在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点整治市属重点工程、重大结构性工程、危险性较大工程、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等。
㈡整治检查内容
1、工程安全行为部分
⑴基本建设程序的执行情况:施工图审查、质量安全报监及施工许可;
⑵建设单位是否将工程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的情况;
⑶施工单位有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情况;
⑷建设各方主体资质及人员资格情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主要管理人员(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到岗履职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
⑸建设各方责任主体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和责任制建立及履行情况;
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情况;
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批准、报审、专家论证及现场验收等管理情况;
2、施工安全部分
⑴起重机械: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安装、拆卸、顶升、验收、使用和维修保养等情况;起重机械司机、信号工、司索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⑵脚手架工程及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现场的各类脚手架的搭设、验收及使用等情况,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方案审批、专家论证、搭设、验收等情况,脚手架搭设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⑶深基坑工程:深基坑的施工方案、临边防护、坑边荷载控制、变形监测、作业环境等情况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及要求。
⑷现场防护和施工用电:施工现场临边、洞口、作业平台等防护情况,外电防护及起重作业范围操作场地等防护情况,攀登悬空作业的保护设施,临时用电的管理情况。
3、文明施工部分
工地实施封闭作业情况,围挡设置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施工现场通道、出入口等是否实施硬化处理,所有车辆出入口是否设置冲洗设施并有专人负责冲洗;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搭建是否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现场材料、设备摆放规范有序,土方或建筑垃圾堆放及覆盖是否符合要求;工地保洁、防尘降尘措施是否到位。
4、夏季高温及汛期事故预防部分
汛期隐患排查、隐患点除险加固、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情况,汛期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严防恶劣天气、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三、实施步骤
㈠动员部署阶段(3月10日前)
在建工程参建单位落实文件精神,召开工作会议,全面布置迎“青奥”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要制定方案,明确要求,落实责任,确保整治工作落实到实处。
㈡自查自纠阶段(3月10日至4月30日)
各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对照工程质量安全检查表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问题的分部分项逐一登记建档,跟踪落实整改,并在4月25日前,将自查自纠的情况报监督分站。
㈢监督执法和督促检查阶段(5月)
市政监督站将开展监督执法检查活动,对在建工程迎“青奥”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不符合要求的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责令停工整顿,直至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红黄牌警示、行政处罚等,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㈣复查验收阶段(6月至7月)
监督分站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验收,站督查组开展抽查、督查活动,查验整治效果。
㈤应急保障阶段(8月)
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要加强各级领导带班和专人值守工作,防止人员麻痹松懈,认真落实各项应急防范措施,真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不留死角,保障青奥会顺利有序进行。
青奥会结束后,继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回头看行动。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要认真分析、及时解决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及时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
四、工作要求
㈠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要充分认识开展迎“青奥”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从思想和行动上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部署整治工作,建立组织管理体系,明确工作责任,制定切实可行实施方案,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㈡精心组织、明确要求。各单位要把开展迎“青奥”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力求做到“三不、一到位”: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全程不走过场、制度健全到位。通过全面、深入、彻底的整治,全面摸清安全隐患,整治薄弱环节,推动并促进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平稳受控。
㈢突出重点,强化整治。参建各方要针对整治工作内容,切实有效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确保质量安全管理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管理状况受控、建设形象优良;要认真履职尽责,加大巡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要落实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㈣严格执法,加大处罚惩戒力度。我站将加大巡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或现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将其列入重点监控范围,督促责任单位进行整改落实到位,彻底消除隐患。对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通过警示约谈、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红黄牌警示、行政处罚等方式予以处理。
附件:1.工程基本情况表
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行为自查表
3.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高支模安全自查表
4.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深基坑安全自查表
5.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机械设备和临时用电自查表
6.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明施工(扬尘管控)自查表
南京市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014年3月13日
(来源:南京市政监督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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