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市安监字[2014]46号
关于加强“青奥会”后市政工程复工检查
各有关单位:
随着“青奥会”完美闭幕和APEC中小企业部长会议即将结束,全市市政工程将会进入集中复工高峰期,为切实做好青奥会后(9月7日)市政工地复工验收工作,抓好工地现场安全施工管理,规范文明施工和环境保障行为,最大限度减少因抢工期、抢运土方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和扬尘污染事件发生,根据市住建委《关于加强青奥会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的通知》(宁建质字[2014]876号)要求,现将青奥会后复工验收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监管范围内的青奥会后准备复工建设的市政工程(包括青奥会期间暂停施工的、长期停工具有施工现场的工程等)。
二、验收方式
本次验收工作采取项目责任主体自查验收、责任分站全面检查、站随机督查的形式。
工程复工前,工程责任主体应对复工工程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办公生活区等进行拉网式检查验收,检查应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自查验收合格的,责任分站应对监管范围内复工建设的工程项目进行监督复查。
三、验收主要内容
(一)安全方面:
(1)突出现场人员管理。对新进、转岗作业人员落实“三级安全教育”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项目管理人员接受安全教育情况;项目开工前安全技术交底情况以及人员履行签字情况。
(2)突出施工机械管理。大型施工机械安装前告知、安装后检查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以及进场报验情况。
(3)突出危险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审批以及专家论证情况;模板支撑体系工程复工验收、支架搭设的构造设置情况;深基坑工程支撑围护结构、土方开挖以及临边防护等情况;现场临时用电安全使用情况;顶管工程及管道清疏作业安全防护执行情况。
(二)文明施工方面:
(1)突出现场扬尘管控。施工主要便道、出入口和加工场地硬化情况;社会通道以及出入口200米范围内清扫保洁情况;车辆出场冲洗设施设置情况;裸露土方和易扬尘材料覆盖情况。
(2)突出围挡整治。现场围挡按标准图集设置情况,围挡使用及保洁情况。
四、工作相关要求
1、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应高度重视青奥会后市政工程复工验收工作,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整改、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在工程复工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或文明施工问题,应及时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各类隐患和问题整改闭合。
2、监理单位应严格履行现场监理责任,在复工验收过程中,发现存在不符合复工标准和要求时,应及时下发书面整改材料,督促责任主体严格按标准、按要求整改到位,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
3、各分站应加大工程复工验收检查和执法力度,督促参建各方针对安全生产要求和文明施工标准开展复工条件自查,对青奥会后复工措施不落实的工程项目,不准予以复工;对未经复工条件审核或审核不合格擅自复工的责任单位,从严查处,确保市政工地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全面达标。
4、自查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及时将自查验收表(见附件1)报监督分站,监督分站在接到自查验收合格报告后,及时组织监督人员进行复查。各分站应每周五下午2点前将复工验收表(见附件2)和验收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报送质量安全监管科。
附件:1.市政工程复工验收自查表
2.市政工程复工验收检(督)查表
3.市政工地复工验收检查情况汇总表
南京市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01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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