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市场行为专项检查的通知

时间:2013-05-28 点击次数:914
宁市管字[2013]25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企业市场行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百日集中整治行动”工作要求,严厉打击非法用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南京市建筑市场管理若干规定》等相关要求,我处将组织开展全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市场行为专项检查,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专项检查范围
全市在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专项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工程项目总(分)包合同签订及备案情况,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到岗履职情况,施工、监理单位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情况、施工作业人员合同签订及工资支付情况、意外伤害保险办理情况等。
三、专项检查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检查分三个阶段
1、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5月31日):对全市在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广泛宣传,要求对照专项检查相关要求组织开展自查自纠。
2、执法检查阶段(6月1日至7月10日):对全市在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展专项检查,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工程,要求限期整改,并跟踪整改情况,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依法予以行政处罚、不良行为记录。
3、长效管理阶段(7月11日至年底):各监督分站对所监督工程实施长效管理,在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对施工、监理单位人员配备、履职及质量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动态监管。
四、工作要求
1、各在建工程施工、监理单位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积极做好迎查准备工作,按要求在施工现场提供有关资料(详见附件)。
2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依法严格查处,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单位和人员将进行约谈、不良记录或行政处罚。
 
附件:施工、监理单位市场行为检查表
 
 
     南京市市政管理处
2013年5月17日
(来源:南京市政监督网)

附件:

施工、监理单位市场行为检查表.doc